會計報表審計
會計報表審計目的/三資企業年度聯合年檢審計需提供的資料/內資企業審計(含工商年檢審計)需提供的資料
【會計報表審計目的】
企業會計報表審計使用目的有:辦理工商年檢、向銀行貸款、公司清算、股東了解經營情況、收購、企業重組、兼并等等,無論企業審計用于何種目的,會計師均應本著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謹慎執業,出具真實合法審計報告,合理地保證會計報表使用人確定已審會計報表的可靠程度。
【三資企業年度聯合年檢審計需提供的資料】
1、 會計報表,含月報表和年報表。月報表指審計所屬期間各月份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納稅申報表;年報表指財政局布置年終填報的所有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其他附表。
2、 會計帳簿,包括審計所屬期間的總賬、明細賬、現金和銀行出納賬以及其他輔助賬冊。
3、 會計憑證,包括審計所屬期間各月份的會計憑證。
4、 審計業務約定書(單位蓋章、負責人簽名)。
5、 被審計單位聲明書(單位蓋章、負責人簽名)。
6、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包括國稅、地稅)、法人代碼證、外匯登記證、財政登記證。第一次委托審計的單位,還需提供有關設立公司的文件資料,包括公司章程、合同、可行性研究報告、外經委的相關批文、批準證書、特種行業的需提供開業許可證等。(以上證件提供加蓋被審計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7、 最新(最近)一次驗資報告,上一年度的審計報告。(若為本所驗資、審計的則免)
8、 審計基準日的實物明細盤點表(包括現金盤點表、各開戶銀行存款對賬單及調節表、存貨盤點表、固定資產盤點表)。
9、 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概述、公司所制定的財務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規章制度。
10、 涉及進出口業務的要提供合同、海關手冊、核銷清單復印件。
11、 其他審計需要補充說明的情況資料和審計中發現的需要補充的資料(在了解情況和審計時再予以補充)。
【內資企業審計(含工商年檢審計)需提供的資料】
1、 會計報表,含月報表和年報表。月報表指審計所屬期間各月份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納稅申報表;年報表指財政局布置年終填報的所有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其他附表。
2、 會計帳簿,包括審計所屬期間的總賬、明細賬、現金和銀行出納賬以及其他輔助賬冊。
3、 會計憑證,包括審計所屬期間各月份的會計憑證。
4、 審計業務約定書(單位蓋章、負責人簽名)。
5、 被審計單位聲明書(單位蓋章、負責人簽名)。
6、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包括國稅、地稅)。第一次委托審計的單位,還需提供有關設立公司的文件資料,包括公司章程、合同、可行性研究報告、特種行業的需提供開業許可證等。(以上證件提供加蓋被審計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7、 審計基準日的實物明細盤點表(包括現金盤點表、各開戶銀行存款對賬單及調節表、存貨盤點表、固定資產盤點表)。
8、 其他審計需要補充說明的情況資料和審計中發現的需要補充的資料(在了解情況和審計時再予以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