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科技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科技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規定,現就許可使用權技術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公告如下:一、自2015年
為落實國務院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范圍的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
為支持小型微利企業發展,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02次常務會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5〕99號)等規定,現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后有關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號 為加強后續管理,現就部分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后有關管理問題公告如下: 一、關于取消“對納稅人申報方式的核準”后的有關管理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居民企業間接轉讓財產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號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非居民企業間接轉讓中國居民企業股權等財產的企業所得稅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稱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3項企業所得稅事項取消審批后加強后續管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6號 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國發〔2014〕50號)規定,取消“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